广西6家企业违规生产“超细钢筋”被判不合格 (2010-10-15)

  日前,自治区质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热轧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有6家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个批次被判为较严重不合格,3个批次被判为严重不合格。

  据自治区质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在全区共抽查产品23个批次,其中热轧带肋钢筋样品13个批次,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10个批次,抽样基本覆盖了广西区内所有的热轧钢筋生产企业。经抽查检验,合格的有17个批次,合格率仅为74%。

  执法人员在抽查中发现,钢筋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会选择钢筋重量的标准下偏差作为设计重量,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这样会直接导致重量低于标准很多;二是一些企业的技术水平不稳定、工艺控制不严、轧制精度差等因素,也是导致产品重量偏差超差的重要原因;三是一些生产企业为迎合市场上“超细钢筋好卖”的黑色需求,按照不符合标准规定组织生产,使得生产出来的产品难以保证质量,导致钢筋强度下降,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四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原材料、原燃料质量控制上未能严格执行程序,导致钢筋的一些化学成分不合格。

  自治区质监局已要求有关市局立即对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抽样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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