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西超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2010-12-15)

  12月13日,从在南宁召开的广西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汇报会中获悉,我区已超额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也确保了“十一五”全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今年,国家下达给我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是火电64.4万千瓦、炼铁200万吨、水泥446.4万吨、造纸11.23万吨、铁合金2.1万吨、皮革13万标张。淘汰工作涉及13个市100家企业。截至9月28日,我区共淘汰落后电力64.4万千瓦、炼铁200万吨、水泥491.2万吨、造纸12.5万吨、皮革13万标张、铁合金2.1万吨,分别占淘汰任务计划的100%、100%、110%、111.3%、100%、100%,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共102家,其中整体淘汰的企业16家,淘汰部分产能(生产线)的企业86家,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今后,财政资金要大力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针对企业及其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淘汰落后产能奖励及财政补助资金等方面尽可能予以倾斜,并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员工安置方面给予更大的配套政策支持,避免企业员工由于安置问题而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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