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节能减排成效建筑节能降耗超标完成任务 (2010-12-21)

  “十一五”期间,南宁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其中建筑节能累计降低能耗57.44万吨标准煤,完成目标任务的179.78%。这是记者在12月14日从南宁市召开的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广西汇报会上获知的信息。

  12月14日,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到广西进行为期5天的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当天下午,副市长肖志钢向检查组汇报了南宁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15日,检查组将深入南宁市进行建筑节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城市照明节能等四项工作的现场检查。

  “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坚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市全面发展的高度,致力建设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和谐城市,把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建筑节能、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管理四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市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出了贡献。

  据悉,目前南宁市新建建筑已全面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82.5%,其中,市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100%,“十一五”期间累计降低能耗57.44万吨标准煤,完成目标任务的179.78%。

  南宁市紧紧围绕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两个环节,着力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至今,全市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5.4万立方米/天,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

  南宁市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致力建设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建立并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政策,优化配置综合处理技术和设施,努力提高运营服务水平,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2010年(截至11月底)共收运处理生活垃圾52.46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南宁市城市照明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节能优先,以高效、节能、环保、安全为核心,通过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城市照明管理工作。截至2010年南宁市市级城市照明累计节电29.5%,超额完成“十一五”累计节电25%的目标任务,在全区率先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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