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10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3.8万吨 (2011-04-28)

  4月24日上午,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考核组一行来到广西南宁,听取工作汇报并实地检查、考核南宁201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副市长石文怀出席汇报会并向考核组汇报了相关工作情况。

  2010年以来,南宁市坚决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产能过剩项目;建立环保保护监督性监测制度和能效限额标准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地方产品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及差别电价政策指导性文件,支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南宁市共淘汰落后水泥103.8万吨(涉及企业13家)、造纸4.22万吨(涉及企业10家)、皮革2万标张(涉及企业1家),关闭12对年生产能力(或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的矿井,水泥、造纸、制革和煤炭的淘汰量分别占任务量的131.7%、143%、100%、 100%,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考察组认真听取南宁市汇报,并多次向与会的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考察组认为,南宁市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领导有方、执行得力,能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有效的探索尝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考察组还对南宁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24日至25日,考察组将前往兴宁区、宾阳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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