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内须全部达标 (2011-05-11)

  南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昨日上午,记者从南宁市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安监总局第一次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工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时限和安全监管强制措施。

  据了解,之前,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许可的煤矿、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其他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在2011年和2012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而在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上,国家安监总局没有做出硬性规定。2011年2月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通知还对如何展开工贸行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会上,南宁市安监局指出,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以及相关企业要认识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关于“冶金、机械等其他行业的企业必须制定达标规划,确保三年内全部达标,逾期不达标的要依法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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