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5吨以下建筑垃圾车暂可在市区内运输、须换证 (2011-07-11)

  7月6日,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发出通知,各城区(开发区)城管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暂时允许5吨以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市区内运输建筑垃圾。

  我市已于7月1日起在市建成区内全面实行建筑垃圾机械化密闭运输。但是由于目前符合国家公告目录的小型建筑垃圾机械化密闭运输车辆市场供应不足,各城区大街小巷每天都会有大量而分散的管线施工及家庭装修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无法进入市区清运。而从“服务为民,以城为本”的角度出发,从7月7日起,5吨以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采用临时篷布密闭苫盖措施(篷布密闭苫盖标准附后),可在市建成区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同时,建筑垃圾车辆必须持原有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运输)证》到政务服务中心更换新证。

  5吨以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市区内营运,除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车辆外,敞开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律采用绿色帆布作为苫盖材料,不得使用网布和塑料彩条布等容易造成遗撒、泄露、飞扬的苫盖材料;帆布苫盖严实,要保证所装建筑垃圾不超高、不超载、不撒漏,以遮严捆紧、建筑垃圾不裸露为标准,不得随意搭盖,防止运输的物料遗撒和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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