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3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被临时查封 (2011-07-18)

  7月13日,广西柳州市消防支队柳南大队依法对柳州市柳南区梦怡咖啡馆、柳州市柳南区悦都浴足店和柳州市柳南区穗柳饼家等三家人员密集场所予以依法查封,责令停止使用。

  日前,柳南区消防大队兵分两路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消防人员发现柳州市柳南区梦怡咖啡馆、柳州市柳南区悦都浴足店和柳州市柳南区穗柳饼家三家场所存在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火灾隐患。大队执法人员如实填写相应法律文书,并现场对各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等进行询问,深入调查取证。

  由于三家场所不能及时消除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该大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于7月13日对柳州市柳南区梦怡咖啡馆、柳州市柳南区悦都浴足店、穗柳饼家等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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