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水泥能源消耗标准有效节约资源 (2013-04-27)

  近日,广西区质监局发布广西地方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就广西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了调整,据了解,该标准中各项能耗指标要求均严于现行国家标准。

  虽然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2007)对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目标值和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都提出了相关的强制性规定,但是随着广西水泥行业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新型干法窑的发展以及装备技术水平的提高,广西水泥产业的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等强制性能耗指标目前已经达到或低于国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据2011年广西水泥行业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显示,广西水泥企业平均可比熟料综合煤耗107 kgce/t ,可比水泥综合电耗81 kwh/t,可比熟料综合能耗111 kgce/t,可比水泥综合能耗85 kgce/t,均符合GB 16780-200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能耗限额限定值要求,部分指标达到GB 16780-200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能耗限额先进值。

  为了促进广西水泥产业的健康发展,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西水泥协会结合广西水泥生产技术、工艺特点和现状水平,共同起草研制出符合当地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广西版”地方标准。

  据了解,意见稿重点围绕水泥企业生产能力等级划分、可比熟料综合煤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等关键性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除了与煤、电、油等能源紧密相连的可比熟料综合煤耗指标值与目前国家执行的标准一致之外,水泥企业生产能力等级划分、可比水泥综合电耗、可比熟料综合电耗、可比水泥综合能耗等指标均严于国家现行标准指标,其中,仅可比熟料综合电耗一项,设定4000t/d 以上(含4000t/d)等级可比熟料综合电耗指标值为65 kWh/t,比国家标准指标(68 kWh/t)降低了4.4%,进一步实现企业的节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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