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启动 (03-07-03)

  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在贺州召开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实施广西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韦纯良到会并讲话。

  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是国家林业局为解决现行森林采伐制度管理与落实林农处置权的要求和森林经营的突出矛盾,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现代林业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工作从2009年开始,2010年底结束。广西的武鸣等16个县(市、区)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试点县。

  韦纯良指出,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不是取消位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也不是简单地下放森林资源管理权,而是通过进一步完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兴林富民。一是改革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二是改革木采伐管理方式,三是简化林木采伐管理环节,四是改革木采伐指标分配方式,五是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韦纯良强调,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森林采伐管理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大意义。各级政府部门必须要充分认识到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是全面推进林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现代林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树立林业良好形象和林业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能的一项迫切要求。各地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中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做到改革试点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探索建立现代林业资源管理新机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十二五”采伐限额编制的五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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