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获悉,广西陆川县国税局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及财务核算情况,对全县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实施了典型调查,采集各类财务信息指标近2万条,全面掌握了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过分析、比对,加强了水泥行业增值税管理。
与此同时,陆川县国税局要求税收管理员每月要对所管辖企业的水泥销售价格进行典型调查,每月将调查结果上报县局备案。在日常调查中发现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定价过低,转移、隐匿利润的情况,立即对企业发出改正通知,要求企业按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作价调整,并将其作价原则报税务机关备案。
通过狠抓水泥行业的税收管理,1至6月,该局累计入库水泥行业增值税351万元,增收94万元,同比增长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