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启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2009-10-02)

  南宁市政府近日宣布:到今年底,该市将完成马山、隆安两个试点县3490户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力争用6年时间完成6.7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彻底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据悉,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优先考虑居住在最危险房屋中最贫困的困难户,特别是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对于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将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设定为:家庭人口两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南宁市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着力解决好资金问题。经测算,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500元,每户60平方米平均约需3万元。按一期工程实施改造3490户算,共需投资约1.047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自治区、市补助为辅,同时可通过银行贷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南宁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平均每户补助1万元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按照0.8∶0.2的比例配套,投入的补助资金1745万元中,市财政筹措1396万元,马山、隆安两县财政分别筹措250万元、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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