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认真查找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经过两年左右的专项治理,使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的遏制。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政策措施的迫切需要,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我区实现“四保”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查找和大力解决项目决策审批、招投标、实施过程,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和项目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城乡规划审批、招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以谋取私利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形成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