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多部门联手依法强制拆除两幢在建违法建筑 (2009-10-18)

  10月22日,防城港市建规委、江山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强制拆除了位于防城区江山乡沙木氵万村大氵万组耗壳头和潭蓬村梁屋组林某和梁某在建的两幢违法建筑。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江山半岛大平坡、沙木氵万一带出现部分群众违法占地、建设现象,引起周边群众强烈不满,并多次前往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举报其把群众集体的利益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为保护江山半岛岸线自然资源、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市建规委、江山管委、江山乡等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勘验检查,确认两幢共223.65平方米的建筑为违法建设,责成两家立即停工,恢复原貌。本月初,市建规委分别对林某和梁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定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其违法建筑房屋。但两户依然我行我素,不与以理会,拒绝停工和拆除。

  在多种“和平”方式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10月22日,有关部门依法行使执法权,采取果断措施,强行拆除了这两户的违法建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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