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治理方案出台 (2009-11-05)

  随着柳州市拉动内需,一大批建设工程的上马,遏制建设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尤为重要。为有效地开展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柳州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意味着我市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方面的行动全面展开。

  《方案》从项目决策、规划、审批、用地、监管、信息公开等多个方面,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要求规范。专项治理活动动员部署阶段已于今年9月底正式启动,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任务,基本形成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实现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的阶段性目标。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

  ●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探索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改革和完善评标方法和程序,在实行建筑业诚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有选择地推行合理抽取定标方法,加快网上报名、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应用,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

  ●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等问题。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矿业权出让审批和价格评估的监管。

  ●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城乡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相关文件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划性文件以及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检查。

  ●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工程质量低劣、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所有建设项目按照“谁管辖、主管、签字、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项目设计变更工程造价金额累计小于合同价5%时,由项目业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共同审核签字后实施;累计变动造价达到合同价5%以上(5%)时,项目业主及设计单位应事先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同意。

  ●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项目信息的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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