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开刀”、严惩行贿受贿行为 (2009-12-01)

  广西将向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开刀”!11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获悉,《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日前已出台,广西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据悉,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将受到严肃查处。

  健全制度 确保阳光

  “今天决策修这条路,明天就改成修另外一条;正在建设中的工程还没竣工,就开始喊停工……”因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难以想象。《方案》中指出,要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主要措施中,包括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审批流程,及时公布审批结果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设项目只有“阳光”透明了,才能杜绝暗箱操作。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方案》要求要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主要措施中,包括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改革和完善评标方式方法和程序,在实行建筑业诚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有选择地推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定标方法,加快网上报名、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应用,积极推行异地远程评标和电子化招标投标等。

  严惩行贿受贿行为

  《方案》指出,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导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主要措施包括,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纪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方案》还指出,要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包括解决非法批地、地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对此,我区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督平台。

  发现猫腻可举报

  根据《方案》,专项治理的重点还包括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政府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几大方面。

  日前,我区还公布了自治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如果您觉得建设领域有猫腻,可以通过以下两种举报渠道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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