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通过评审 (2009-12-06)

  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后,中国与东盟的贸易投资将大幅增长,南宁金融业发展也将迎来巨大机遇。12月4日举行的《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终期成果评审会透露,南宁市计划通过20年的建设,把南宁建设成为依托广西,面向东南亚,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长林出席评审会。

  评审会邀请了来自中央财经大学、银河证券、广西社科院、广西财经学院、国海证券、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7个单位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听取了驻邕29个金融机构代表及南宁市11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经过认真评审,专家组认为该《规划》对南宁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一致同意该《规划》通过评审。这标志着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规划编制工作即将圆满完成,也预示着南宁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进程即将揭开新的篇章。

  《规划》编制终期成果提出了2010年至2030年南宁市建设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三个阶段战略重点、思路和目标,重点发展行业和空间布局总体构想以及各项保障措施。《规划》提出了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目标:短期目标:夯实构建金融中心的经 济基础,建立区域筹资型的金融中心。

  中期目标: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提高金融创新能力,争取把南宁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创新中心和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到2015年底,建立一个以南宁为金融集聚中心,服务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使其全方位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产权交易等门类,完善调控、监管和经营各类机构的职能,形成相当规模的、服务功能基本完备的中心城市。具体来说就是围绕南宁及其周边的北海、钦州和防城港等城市,广泛聚集金融资源,建设机构密集、融资功能和辐射力较强的金融商务区;完善 金融软硬环境,提高金融业运作效率,形成区域资金融通中心、金融产业中心、金融市场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监管中心。

  远期目标:自2016年始规划至2030年,要建成依托广西,立足西南,服务泛北部湾经济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面向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

  记者从评审会上了解到,为尽早把南宁建设成为中国—东盟金融交流桥梁与合作平台,成为有一定集聚力、辐射力和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南宁市将积极推进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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