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物管费如何收、公布收费标准 (2009-12-17)

  12月8日,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南宁市荣和·山水美地召开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座谈会,现场回答了20多个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代表在物业收费方面的疑问,并对相关收费政策进行了重申。

  装修管理费能不能收?

  物业公司希望能收,但尚无政策明确规定

  现状:物业公司反映,目前,南宁市的物业公司会对一些小区装修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业主对此投诉较多,物价部门也多次对此进行检查干预。当天的座谈会上,深圳市海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负责人说,依据2005年建设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装修管理费不能收取,该文件的试行期是一年,如今这一年的试行期早过了,到底能不能收装修管理费,仍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一些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装修管理费最好是能收,比如,物业公司说房子不能打,打了会造成漏水,可业主不听,讲道理也没有用,必须有处罚机制定在那里,给物业公司一个可操作的依据。

  释疑: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对于装修管理费,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能不能收,南宁市物价部门已向上级反映,正在等待上级部门作出明确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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