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保部门与银行共推“绿色信贷”、促节能减排 (2009-12-21)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17日电(记者王志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近日在南宁举行“绿色信贷”合作签约仪式。

  据介绍,绿色信贷是环保部门和银行业联手抵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节能减排,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经济手段。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与广西北部湾银行将联手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项目进行信贷控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联手抵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同推进广西污染减排工作和广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广西北部湾银行推进绿色信贷建设工作小组。今后,凡是未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广西北部湾银行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时,银行不对违反环保规定的企事业单位新增发贷款,对于存量贷款客户有违反环保规定的,限期整顿,经整顿仍不符合环保规定的,将逐步收回贷款;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限批项目,在“限批”解除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此外,广西北部湾银行每年还将安排不低于20亿元的信贷规模,用于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认定和推荐的环保优质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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