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灵山县:实施“624”工程,加快城镇化步伐 (2010-03-26)

  为加快城镇化步伐,灵山县将大力实施城镇化建设“624”工程,推进一批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

  灵山县提出,2010年全县城镇化水平提高1.1个百分点,达到30.6%;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提高15%,预计达到73%;完成8个镇城镇总体规划修编,每个镇编制3至6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全县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完成投资3.5亿元,增长50.2%;建筑业实现总产值突破10亿元,增长46.4%,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6.5亿元,增长26.7%,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占住房新开发建设面积70%以上,力争完成680套共3万多平方米的廉租房,解决1000多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新建公共建筑节能达80%,增加10%,县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实现零的突破,分别达到80%和9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城乡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城乡清洁工程”持续有效开展,参与第七届广西市容“南珠杯”竞赛届末评比再创优异成绩。

  为完成上述目标,灵山县重点抓好7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加大规划编制投入,完善县城控制性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修编8个镇总体规划,编制一批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是加快城镇化步伐,大力实施城镇化建设“624”工程,推进一批示范镇和示范村建设。

  三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多方集聚资金,大力推进荔香大道、湘桂大道、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城西市场、农贸市场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城镇功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

  四是大力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规范建筑市场,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全县经济增长。

  五是着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完善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民办好一件大实事。

  六是全力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抓好公共建筑节能降耗、新墙体材料生产应用、垃圾污水处理无害化减量化 和节水、节电系统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七是深入开展城乡风貌改造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整合各类资源,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优先改造试点镇和试点村,争创广西第七届市容“南珠杯”活动竞赛优异成绩,建设山青水秀、环境优美新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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