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推进中央投资项目投资、通报64个未完工项目 (2010-06-15)

  记者从南宁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完成率有待提高。6月12日,南宁市通报4批扩大内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中64个未完工项目名称和责任单位,要求这些项目在6月30日前全部完工或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否则将由纪检、监察机关挂牌督办。

  “个别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重视不够,有的甚至根本还不知道项目在何方。”南宁市政府相关人士介绍,项目没能按期完工的原因,主要包括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施工单位重视不够、项目建设资金到位较迟等。截至5月30日,南宁市获得4批新增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8.27亿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南宁市这些项目中还有64个项目未完工。

  根据自治区政府要求,这些未按要求完工或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限定时间表是今年6月30日前。据介绍,从6月13日起,南宁市将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完成率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跟踪检查、实地察看,对组织领导不力、推进措施不力、推进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批评和问责,要求迅速整改。

  6月12日,南宁市召开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查会议。根据相关部署,南宁市政府将以6月30日为期限,对未按要求完工或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批项目以及投资完成率低于80%的第4批项目进行全市点名通报,对仍未完工或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纪检、监察机关将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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