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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装修验收规范、家装质量不再无凭无据 (2012-10-26)

  日前,广西区质监局在南宁召开《住宅内部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送审稿)审定会。专家组通过审定认为,该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同意通过审定。

  据了解,该标准将家庭装饰装修中的各道工序分为A类和B类,并逐项给出验收标准。事关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电气工程、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住宅装饰消防安全要求、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标准定为强制性条款(A类项目)。若在验收中发现该工程不符合验收要求,施工方应进行整改,然后对该整改项目进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B类为轻微影响装饰效果的项目,该项目的检测结果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时,应作为不符合项目处理。若A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B类项目在整个工程中有超过15项不符合标准,则总体工程的质量判定为不合格。

  此外,在审定会上,起草单位现场采纳专家组提出的“增加厨房/卫生间结构功能改变的规定”,进一步确保厨房排水顺畅及用电安全。

  据悉,该标准由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广西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共同起草。

  据了解,目前国内对住宅内部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住宅内部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广西地方标准的制定,为装修主、雇双方提供了严格遵守的标准,让装修质量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提高装修行业水平和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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