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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谨慎选择家装公司、规避装修消费风险 (2013-03-20)

  市民黄先生去年与市内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协议,将房子装修事宜全权委托给对方,不料刚开工10天问题就接踵而来,双方遂发生经济纠纷。14日,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针对家装纠纷,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家装公司,规避装修消费风险。

  装修房子惹来烦心事

  市民黄先生在沙井买了一套商品房,去年下半年房子开始装修,黄先生经权衡再三选择了长湖路上的一家装修公司,将房子的装修事宜全权委托给对方。按照预算,房子的水电工程款应为4200元,然而开工10天,这一项开支就已经达到了6100元,黄先生虽然有些不满,但为了赶工期,也在单子上签了字。可接下来相继发生的小问题让黄先生很是纳闷,遂决定与装修公司中止合同。

  然而这时候问题出现了:按照此前的约定,黄先生已经向对方支付了材料费、人工费等款项共计27000元,根据装修的情况来看,黄先生认为,对方应该退还自己数千元费用。不过这一要求,遭到了装修公司的拒绝。

  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

  14日中午,黄先生和记者再次来到位于长湖路的这家装修公司。对于黄先生的退款要求,公司方面再次拒绝,并给出了他们的理由。装修方认为,当初水电工程款预算仅是预算,最终的支出还是得看装修的实际情况,用料上装修公司都经过黄先生的同意,最终超出预算款的部分,不存在私吞或浪费的情况,都是用在了屋内的装修上,因此这部分支出,理所当然由黄先生支付。黄先生则认为,合同中约定房子在50天内装修完毕,完工后屋主需付给装修公司3500多元的管理费,而目前仅开工10天就中止了合同,黄先生认为,对方应退还所付款项中的这部分费用。就此事,双方难以协商一致,最终经记者协调,双方各退让一步,黄先生不再追究水电工程款超支部分,而装修公司也愿意退还一半的管理费,至此,双方达成和解。

  家装纠纷日益突出

  虽然与装修公司闹了几个月的纠纷以和解告终,但黄先生心里是五味乏陈。原本就是为了省心,才将房子交给装修公司去装修,可发生的一连串事情,让他既耗神又费心,钱还花去不少。其实,黄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在我们的消费维权电话开通以来,就接到多位市民投诉类似遭遇,市民刘女士更是和家装公司打了一场“持久战”,当初在设计师指导下花高价买下的瓷砖,至今还堆在店里,钱也拿不回来;相比正规家装公司,遇上“马路装修队”可就不仅仅是纠纷了,出现问题后可以说是有苦难言,自认倒霉。(记者周志英通讯员熊至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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