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保障办法》)。《保障办法》是在《南宁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建设部等九部委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经过专家论证,采纳合理意见,并经南宁市人民政府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